关于开展征集《衢江之歌》歌词活动的通知
2004-3-25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宣传部
文件
衢州市衢江区文化教育局
衢宣发[200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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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征集《衢江之歌》歌词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区直各部门党组织 :
改革开放以来,衢江人民在艰难的创业历程中,面对体制、区划的多次改革,经受住市场经济大潮的锤炼,自强不息,艰苦创业,开拓进取,团结奋斗,形成了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广泛群众基础的"衢江精神"。
为了进一步坚定衢江人民开展"二次创业"的信心,更好地展示衢江人民的精神风貌,充分展现衢江人民"二次创业"丰硕成果,大力弘扬"衢江精神",树立衢江人民新形象,经区领导同意,在全区范围内征集《衢江之歌》歌词。具体事项如下:
一、歌词总体要求:反映衢江人民开展"二次创业"激昂斗志,展示衢江人民的精神风貌和"二次创业"的丰硕成果,体现自强不息、艰苦创业、开拓进取、团结奋斗的"衢江精神"。歌词要简捷易懂,且富有人情味。歌词要分成两段,适合齐唱。歌词要欢快,琅琅上口,大众化。
二、各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将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融入中心工作之中,广泛组织干部群众参与《衢江之歌》歌词的创作活动,推荐上送1至2首歌词。区委宣传部根据社会各界歌词的上报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修改,报区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三、《衢江之歌》歌词一经采纳,产权归衢江区所有,对采纳的作品,区委、区政府将给予作者一定的奖励。
四、《衢江之歌》歌词送达单位:
衢江区文化馆 联系电话:8016562 联系人:张 晶
征稿截止时间:2004年4月20日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宣传部
衢州市衢江区文化教育局
2004年3月20日
主题词:征集 歌词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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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区委办、区府办,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