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将拟转任新的重要岗位的1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区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政治思想品德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诬告。
3、公示时间:从11月30日起到12月6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联系科室: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地址:衢江区行政中心大楼10楼。联系电话:3838116。
附:拟转任新的重要岗位的区管领导干部名单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
2006年11月30日
拟转任新的重要岗位的区管领导干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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