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单位、各专利权人:
根据《衢州市市区工业类专利资助与实施奖励办法》,为认真做好2006年度区专利资助与实施奖励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权专利资助
(一)对象及条件
1、对象:第一申请人地址在衢江区范围内的单位和自然人。
2、条件: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工业类国内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衢州市授权专利资助申请表》(样式见附件);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个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申请国(或地区)专利管理部门专利证书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专利公开说明书第一页。
以上材料于2007年1月9日前送区科技局3份,并带营业执照副本或个人身份证、专利证书原件核查。
二、专利实施奖
(一)对象及条件
1、对象:衢江区范围内(含纳税关系在区内的省、部属)的工业企业;
2、条件:积极实施专利技术的转化、应用和产业化,2004年度以来累计专利技术或专利产品的实际入库的地方税金在80万元以上。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衢州市实施专利奖励申请表》》(样式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实施专利证书和专利技术或专利产品的收入、利润、税金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
以上材料于2007年1月9日前送区科技局5份,并带营业执照副本、专利证书原件核查。
区科技局联系人:柴小成
联系电话:3838682
地址:衢江区行政中心大楼1215室
衢江区科技局
2006年12月30日 附件:衢州市授权专利资助申请表、衢州市实施专利奖励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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