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衢江区新闻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
因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经编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衢江区新闻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就本次招考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考岗位、名额
新闻采访岗位计划招考名额2名(男性);新闻编辑岗位计划招考名额1名(男女不限)。
如实际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招考名额3倍的,按本次计划招考名额3倍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指标,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岗位不予开考。
二、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范围、对象
1、衢江区或柯城区户籍的在职与非在职人员,户籍以现场报名时户口所在地为准;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考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77年2月1日以后出生);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条件:要求新闻、文秘、中文、法律、哲学等文史类相关专业毕业;
3、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4、热爱新闻工作,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5、具有正常履行新闻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考程序和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考。招考程序中各环节均接受区纪检部门监督。
1、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3月1日至3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2)报名地点:衢州市衢江区新闻中心办公室(区行政大楼11楼1113室)。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近照3张。
(4)资格审查: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2、笔试
笔试内容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两门科目满分各为100分,以公共科目占30%和专业科目占70%折算合成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3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实际招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分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将面试合格对象的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以各占50%折算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次招考岗位实际招考名额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如由于体检不合格,导致本次招考岗位的实际招考名额不足,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次招考岗位的实际招考名额1:1比例从体检合格的对象中选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和本公告相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定为不合格:
(1)被立案审查的对象;
(2)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后未满二年的;
(4)上年度按正常程序和规定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如由于考核不合格,导致本次招考岗位的实际招考名额不足,可从体检合格的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6、公示
对通过考核的对象,在区政务网、区人才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7、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对象,由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为其办理报批、录用手续,与区新闻中心签定聘用合同,并实行人事代理。
四、其他事项
1、应聘者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指定位置,等候面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或政纪处分。
2、本次公开招考工作由衢江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3838110、3838101。
3、本次公开招考工作由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与区新闻中心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570—3838165、3838720
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衢江区新闻中心
200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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