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委办发[2006]128号文件)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2007年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衢市人劳才办[2007]146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区2007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名额
招考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由组织安排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经济合作社社长助理、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团支部书记、文书等职务。
本次计划招考名额为20名,如实际报名人数不足本次招考计划名额3倍的,按本次招考计划名额3倍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指标,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不予招考。
二、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范围、对象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2、衢江区户籍的历届生(户籍以2007年8月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及衢江区生源的2007年应届生;
3、衢江区部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衢江区离退休人员)的子女招考不受户籍限制。
(二)招考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热心社区和农村工作;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8月8日-10日,上午8:30-下午16:30。
2、报名地点:(1)2007年8月8日报名地点在市技工学校;(2)2007年8月9日-10日报名地点在衢江区行政大楼(309路、16路终点站)5楼0563室。
3、报名所需材料:近期一寸免冠近照3张,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名时报名者须持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和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1、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时事政治、农村和农业工作主要政策法规、社区工作有关规定及要求、作文等。
笔试时间:2007年9月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于9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登陆衢州人才网、衢江政务网或衢江人才网查询。
2、面试:笔试成绩公布无异议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考名额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2007年9月22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为60分。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亮分。
(三)体检
2007年9月30日左右公布综合成绩及体检名单,考生可凭准考证号登陆衢州人才网、衢江政务网或衢江人才网查询。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考名额1:1.5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执行。
体检工作于2007年10月15日前完成。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考名额1:1比例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由于考核不合格达不到实际招考名额的,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工作于2007年10月25日前完成。
(五)公示
对拟聘对象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合格者统一调配到有关村和社区工作。
(六)聘用
招考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由乡镇(街道)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主要待遇
合同期间薪酬、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区委办发[2006]128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考工作由衢江区纪委(监察局)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3838110、3838101。
应聘者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或政纪处分。
六、其他事项:
1、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指定位置,等候面试。
2、本次公开选拔招考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570-3838720、3838115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组织部
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07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