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的专业需要,参照省直机关和市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相近专业资格审查办法,制定2008年衢江区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相近专业审查办法:
一、“文秘”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传播学。
二、“法律”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类:法学;
法律各相关专业。
三、“执法”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律、城市规划、城市管理、建筑工程管理。
四、“法警”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律
五、“财政”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财政学、会计学。
六、“统计”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统计学类:统计学;
经济学类: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民经济管理。
七、“经济管理”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经济学类:经济学、工业经济。
八、“沼气工程管理”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工民建、土木工程、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村能源与环境技术。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酌情研究确定。
衢州市衢江区委组织部
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OO七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