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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素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衢江人大常干(200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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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2007年2月12日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

李素明同志任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郑雪华同志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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