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袁鲁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衢江人大常干(200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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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衢州市衢江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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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日期:2007年0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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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2007年4月11日,经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袁鲁厦同志任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骆忠新同志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谢雪清同志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赖土木同志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美君同志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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