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今年入汛以来,我区各地普遍出现持续的强降雨天气,尤其是5月28日和6月9日的两次强降雨,造成我区境内部分公路和桥梁严重损毁,交通基础设施遭受重大损失,公路交通出现安全隐患。6月14日下午4时15分,23省道上方一桥因受洪水多次冲刷,使桥墩发生少量移位,加上重载超载车辆的辗压,桥梁底部开裂致使东面一跨桥面坍塌,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为认真吸取23省道上方一桥桥面坍塌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防患未然,确保全区境内道路桥梁安全渡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区政府决定即日起对全区境内的道路、桥梁开展一次安全隐 患大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此次大排查的时间安排为2008年6月16日至19日。
二、责任分工
(一)区交通局负责对国省道干线公路、县乡公路及其桥梁的安全隐患排查;
(二)各乡镇(街道)负责对康庄工程和联网公路及其桥梁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
三、工作重点
(一)区交通局重点要对受山洪影响较重的山区库区公路、旅游线路和车流量较为集中的国省道、县乡公路及其桥梁进行检查和监测。对关键路段和重点部位,区交通局要加大公路安全巡查密度与力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隐患要立即采取设置限载限速标志、封闭交通等有效措施,确保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力保国省道和县乡公路及其桥梁的安全渡汛。
(二)各乡镇(街道)重点要加强对公路边沟、路基、路面、挡墙及安全设施等的检查。对易引起塌方、山体滑坡、水毁、危石滑落等重点路段和受洪水侵袭、雨水浸泡的部分道路要加强巡查观测,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过往车辆、行人安全。要特别加强桥梁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桥梁下部构造(尤其水下部分)进行认真检查。对存在病害的桥梁,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早消除隐患;对危桥、险桥要指定专人全天候值班,并在桥梁两端设置明显的限速、限载标志牌和安全警示牌,必要时要采取相应的临时处置和监管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危桥,要立即采取封闭交通等措施,并及时制定车辆绕行方案,尽可能地保障通行需要。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的安全工作,主动防范汛期公路桥梁遭受洪水、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侵袭,切实提高对此次大排查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制定排查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靠前指挥,落实责任。要及时根据天气预报,查找汛期公路桥梁安全薄弱环节,抓紧落实各项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着力增强抗灾保畅通能力。
(二)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区交通局要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认真抓好汛期通村公路桥梁防毁抗灾的工作部署,及时完善应急预案和保障措施。同时要落实工程技术人员协助乡镇(街道)对全区通村公路和桥梁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公路桥梁安全、畅通。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区交通部门对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和县乡道的安全排查工作,落实必要的经费和人员,协助区交通部门做好封闭路段的交通组织和疏通工作,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的宣传,及时做好当地群众和来往车辆的解释和劝说工作。
(三)加强值班,畅通信息。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值班,并确保值班人员的电话、手机等通信工具畅通。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公路桥梁防汛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和重要雨情、险情通报制度,密切注意路况和雨情变化,一旦发生重大险情、灾情,立即上报。大排查结束后,区交通局要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和总结,并于6月20日前将排查结果报区府办。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主题词:交通 安全 排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