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区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 “ 中心 ” )为区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行政单位,代表区政府行使有关职能。中心下设办公室、业务科。建立党组。区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进驻中心,行使行政效能监察职能和受理群众投诉。 “ 中心 ” 的服务宗旨:便捷、透明、廉洁、高效。
“ 中心 ” 进驻 27个部门,包括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市地税衢江征管局、区财政局、市国税局管理局、区发展计划局、区经贸局、区林业局、区规划分局、区建设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局、区环保分局、区卫生局、区文教局、市用电管理所、市气象局等19个窗口部门,还包括区民政局、区广电局、区科技局、区人劳保障局、区技监分局、区药监局、区旅游、区消防大队等8个部门组成的一个委托窗口。涉及审批事项53项、审核112项、核准93项、备案13项。
主要工作职责
1、中心公开办理区级权限范围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外商投资等行政审批事项。
2、 集中公开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和企业注册登记相关的前置审批事项。
3、 集中公开办理 "中心"常驻部门行政职责范围内除上述事项以外的其他审批、审核、核准事项。
4、 受理各类投资政策及政府部门现行文件(除国家规定保密以外)的咨询、查阅、释疑等事项。
5、 受区政府委托的其他事项。
审批程序
总体要求是 “ 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内部运作,限时办结 ” 。
1、一门受理。 即每一审批事项由主办部门窗口一家受理。受理窗口应当核对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确定受理件类别,并向申办人出具受理单和一次性说明办理程序,相关部门、需要申报的材料等事项。
2、抄告相关。 即主办部门受理申报件后,按规定格式把申办要素输入电脑。对有前置条件的审批事项,按照并联审批的工作程序和方式由主办部门通知各相关部门。
3、内部运作。 即并联审批项目,由主办部门组织进行联合审批,协办部门在承诺期内出具批文(证)提交主办部门;由一个部门内多个环节审批的项目由承办部门组织内部流转审批或联合审批,但对外只能一个环节。
4、限时办结。 即各职能部门按操作流程和承诺的办理时限办结审批事项。
具体运作方式实行 “ 五制 ” 办理:
1、 一般事项的直接审批制: 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性事项,由 "窗口"单位即收即办,直接审批。
2、 特殊事项的承诺审批制: 申请事项需经审核或现场踏勘以及其他程序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由受理窗口出具承诺书,严格按承诺时限办结,最长期限不超过五个工作日。
3、 重大事项的并联审批制: 指所有基本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技改项目和企业(公司)登记项目及其他需由多个主管部门审批的申请事项。重大事项的审批确定一个并联审批责任单位牵头办理。重大事项受理后,由并联责任单位牵头,通知各相关部门限时做好并联审批工作。需联审的重大事项,由责任部门提出,中心负责人召集联审单位召开联审会议,形成决议,并限时办结。
4、 上报事项的负责办理制: 需报上级审批的事项,各相关部门实行全程代理,并在一定时限内与上级部门联系办理。
5、 控制事项的明确答复制: 指申请的审批事项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或不符合衢江区总体发展规划要求的事项,有关窗口明确答复,并做出解释。
服务承诺
“宁愿我们麻烦百次,不让您多麻烦一次。”
“凡是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我们不说不办;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的,我们不说不行。”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府前路6号衢江区行政中心 邮编: 324022
Email : qx119@qu-zhou.com 电话(传真): 2831977
衢州市衢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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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
电 话 |
岗 位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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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室 |
2831976 |
发展计划窗口 |
2831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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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室 |
2831975 |
经贸窗口 |
2831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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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
2831977 |
林业窗口 |
2831958 2831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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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 |
2931100 |
环保窗口 |
2831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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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窗口 |
2831968 |
规划窗口 |
2831943 2831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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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窗口 |
2831961 2831967 2831973 2831974 |
建设窗口 |
2831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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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窗口 |
2831960 2831965 2831966 |
交通窗口 |
2831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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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窗口 |
2831972 |
用电窗口 |
2831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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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窗口 |
2831971 |
水利窗口 |
2831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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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窗口 |
2831962 |
文教窗口 |
2831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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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窗口 |
2831975 2831963 2831969 |
卫生窗口 |
2831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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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窗口 |
28319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