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无标题文档
  透视政府
 

区长寄语

 

领导之窗

 

组织机构

 

人事任免

 

政策法规

 

区长信箱

  您现在的位置:
衢江政务网门户 -> 透视政府 -> 组织机构 -> 区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
 
 

衢州市衢江区监察局

 办公地址:
  
 办公电话:  
 电子邮件:  
 网址:  

根据《中共衢州市委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衢江区机构设置和改革方案的通知》(衢委发[2002]3号),设置中共衢州市衢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区纪委机关与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的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区委、区政府负责。区监察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能
    (一)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区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政府决定、命令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情况;负责统一部署全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承担区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职责。
    (三)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反腐败斗争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
    (四)负责检查并处理区级机关各单位、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区管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处分或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区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对有关负责人依法做出行政处分或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管辖范围内重要和复杂的案件。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六)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范性文件和规定。负责变更或撤销下级纪检监察组织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七)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
  (八)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九)协同组织部门考察乡镇纪委书记和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并对这些领导干部的任免进行审核;负责考察和审核乡镇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及部门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纪检组副组长、纪检组成员)以及监察室正副主任的人选;负责提出区直单位派驻(出)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的任职人选和免职意见,征求组织部门和驻在部门党委(党组)的意见,并与组织部门共同组织考察;负责考察、任免派驻(出)纪检组副组长、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正副主任;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区政府委托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和省市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的一些做法,区纪委机关、区监察局设内部职能科室7个:
  (一)办公室(与行政监察综合室合署办公)
负责综合分析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委(局)决定的重要事项的督促检查工作;组织起草和拟定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领导讲话等重要的相关文件和材料;规划、拟定全区纪检检察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机关劳动人事工作;负责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人选的审核考察工作;承担机关文秘、档案、机要、财务、保密、保卫、信息及有关会务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先进表彰、奖励,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纪检监察室
负责区级机关和区直单位党组织、乡镇党委、区管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以及其他需要区本级自办的重要疑难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并提出处理意见;指导、检查、督促全区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案件审理室
负责区管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和其他本级自办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由司法机关移送的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案件的审理工作;负责受理党员、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和复查复审复核工作,以及对备案案件的审理和重要疑难案件的咨询工作;协助常委会开展执纪监督;负责全区案件审理业务指导和行政诉讼法规规定的行政应诉。
 (四)执法监察室(区委、区政府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效能监察中心)
  负责监督检查区级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党委、政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情况;围绕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出台、重大建设项目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全区性或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查处执法监察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负责开展区级机关行政效能监察等项工作;参加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的执法检查工作;指导全区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受理对区直党政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和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吃拿卡要”和乱罚款、乱收费的行为的投诉;受理对区直部门政务公开、服务承诺、行政执法执纪等制度实施不到位的问题的投诉;受理对各种影响生产经营、影响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损害投资者特别是外来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以及其他制约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的投诉;受理对区直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效能方面的投诉;组织开展对所受理的投诉件进行调查和督促相关单位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意见的落实情况。负责对投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我区经济软环境状况开展督促检查,向区委区政府反馈信息,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党风廉政建设室
  负责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情况汇总;监督检查全区党政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负责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制定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和廉洁自律的相关制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抓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区区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反腐败斗争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和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信访室(区政府行政监察举报中心)
  负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党员、监察对象的申诉;综合反映举报信访情况,负责举报信访案件的承办、协办、转办、督办和初查工作;协调、指导全区纪检监察举报信访业务工作。
  (七)纠风室(区政府纠风办)
  负责对全区行风建设情况的综合分析,提出加强行风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整治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治理公路三乱和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等工作;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和减轻企业负担等工作及相关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开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全区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

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
  图片新闻
来料加工帮助农户增收
企业开足马力加工雪压竹
三月好春光 正是采茶时
更多 >>
 
无标题文档
主办单位: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管理部门:衢江区行政首脑机关信息中心 电子邮件 电话:0570-3838956 备案序号:浙ICP备06052064
最佳浏览效果: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微软公司IE5.5以上浏览本网站。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隐私申明  服务特殊群体

本站logo,欢迎宣传!